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11号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四个文件精神,充分提高广大教师对国家法规制度和学校管理办法的理解,结合教育部科研经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广大教师加强合法合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宣传和动员,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广大教师正确使用科研经费的意识,了解相关职能部门科研业务规定及流程,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分批次举办十期校级培训班,面向全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法规制度宣讲,同时布置开展第四次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和第三次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宣讲培训已开展六期,现将第七期宣讲会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管理与经济学部、建筑与艺术学院教师;
2、其他学部(学院)尚未听取报告的教师;
二、宣讲部门
监察处、审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三、宣讲内容
1、国务院11号文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科研相关管理办法解读;
2、教育部对我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3、学校第四次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及第三次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4、校内职能部门相关科研业务规定及流程说明。
四、具体安排
时间:4月9日(周四)下午14:00
地点:伯川图书馆报告厅
五、注意事项
1、学校要求宣传到每位科研人员,十期宣讲会临近结束,请相关学部(学院)尚未听取报告的教师务必尽快到会听取报告。
2、请各位老师携带玉兰卡签到,学校将统计每个人听取报告情况。
3、请各位老师务必准时到会,手机调至静音。
联 系 人:孔凌 娄颖
联系电话:84707602 84707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