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由省科协、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共同组织的2015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论著类)征集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及申报要求
(一)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高校申报必须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2.学术著作(公开出版,不含教材类)
(二)申报要求
由于今年辽宁省学术成果申报表与以往有较大改动,请您填表前务必仔细阅读文件、填表说明及文件后面的属学科代码表(附件九)后再填表。
1、我校所上报的学术论文必须为2013年以后撰写、并已公开发表,且版权单位和第一作者为我校师生。
2、申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有较详细中文摘要(便于专家评审)。
3、已获2014年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学术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4、2015年每人限报一篇学术成果或著作,申报成果不得涉及保密问题。
5、申报者按要求填写
1.论文、著作申报表(见附件)及论文稿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纸大小左侧装订)同时提交(影印版纸质件)您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含您论文的目录页及版权页一并上报。申报表头的成果编号栏内请查阅填表说明中的:专业代码5位数、论著代码1位数、 学校代码3位数、
代码填写说明:专业代码5位数(查阅文件附件代码表);
论著代码1位数(论文代码是1,著作代码是2)
学校代码3位数(我校代码是143)
后面空格有我们负责编总序号填入。
2.电子件:1)论文、著作申报表 2)论文PDF电子件,网络版论文请务必下载电子期刊含有期刊标识的封面及论文眉头页标识。
论文申报表的电子稿文件名注明“第一作者及省论著字样”发至:fx888@。纸质件申报表及论文请送至校科协(主楼208室)。
二、申报程序
学术成果由校科协负责初审和上报工作, 填报《辽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省科协学会部,省科协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15年学术成果(论著类)申报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1日(周一)下午4:00前。
四、评选程序及证书发放
由省科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通过分组初评、专家复审,评委会终审,评出特、一、二、三等学术成果奖。
由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颁发证书。所有参评论文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在本页最下面。
联系单位: 校 科 协
联 系 人:方 翔
联系地点:主楼208室
联系电话: 84707602
邮 箱:fx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