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关于申报2015年大连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5-05-29  点击:[]

    为推动我市建设行业的技术进步,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按照《大连市建设科技项目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15年大连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领域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建筑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参与建设科技发展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2、申报项目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要求,重点围绕节能减排、绿色建筑、住房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适老住区、智慧城市建设等内容开展课题研究。

3、科研开发类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完成50%以上),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对建设行业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企业有逾期未验收或验收为不通过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3)申报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二、项目申报方向

  1、城镇绿色生态规划技术;

  2、绿色建筑成套适宜技术;

  3、自保温等新型房屋结构体系;

  4、绿色建筑集成设计方法;

  5、绿色适老住宅相关技术;

  6、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技术;

  7、绿色保障型住宅相关技术;

  8、城乡空间开发优化技术;

  9、绿色建材;

    1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适用技术研究;

  11、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12、绿色建筑运营管理信息化技术;

    13、智慧城市建设及建筑智能化应用技术。 

  三、支持政策

  1、根据我市建设领域实际需求,选择重点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经费50%的资金补助。

  2、根据申报课题内容、数量,选择重点领域,推荐申报国家建设科技立项。

  四、项目申报要求

    1、请申报人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填写并上传申请书,学校通过后打印一式五份报送科研院(主楼210房间)。

    截止时间为2015615日中午。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无法提交。

    2、凡申报2015年大连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要按照合同或项目申报书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开展研究工作,项目完成后及时向市建委申请鉴定,鉴定方式为会议鉴定。
    3、近三年获批大连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如有项目未鉴定、结题,或研究内容与以往项目重复、类似,均不在今年申报受理范围之内。

 

科研院

联系人:齐庚虎  电话:84708958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齐鹤  联系电话:83605344 1334227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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