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管理的通知

2015-07-21  点击:[]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逐步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管理已成为科研经费使用和检查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规,结合我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的相关管理办法,特发布本通知。

    一、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的范围

    1、纵向经费中拨付给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研究单位的经费、项目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拨付给第三方独立法人单位或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测试化验加工费等。

    2、横向经费拨付的技术服务费等。

    二、纵向科研项目的外拨经费管理

    1、纵向经费中用于拨付给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研究单位的经费必须严格按照预算书(合同书)中的相关内容签订合作研究合同(模板见附件1),由财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外拨经费。

    2、纵向经费中用于支付“测试化验加工费”、“协作费”、“计算分析费”等预算科目拨付的费用只能签订测试、化验、加工等合同形式,使用学校规定格式的合同文本(附件2),并填写外委合同审批登记单(附件4),经由院系科研秘书、学部(学院)科研负责人审核签字(必须为本人签字,签字章无效)后,报科学技术研究院相应类型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其中:

    年度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下或者在预算书(合同书)中明确了协作单位和金额的,可以直接形成合同文本,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并加盖大连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章后方可外拨经费。

    年度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且未在预算书中明确协作单位的,需要按照《大连理工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横向科研项目的外拨经费管理

    横向经费中用于支付“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协作费”、“计算分析费”等费用,必须使用学校规定格式的合同文本(附件3),并填写外委合同审批单(附件4)。合同需由院系科研秘书、学部(学院)科研负责人审核签字(必须为本人签字,签字章无效),并报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如年度合同金额超过五十万元,按照《大连理工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纵向科研项目合作研究合同模板

附件2:测试化验加工类合同模板

附件3:技术类合同模板(科研院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

附件4:外委合同审核登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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