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及相关老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及《辽宁省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文件精神,辽宁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 “关于开展辽宁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素材建议及2016年省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方向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辽宁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素材建议征集
在战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省内外环境的变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集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研究,为辽宁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提供支撑,并结合实际需求,提出希望纳入辽宁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素材建议。 主要包括:一是对辽宁省“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思路和目标的建议;二是对重要技术方向、重点科技任务的建议;三是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政策的建议。相关素材请于7月29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高新部。
二、2016年省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方向建议征集
(一)征集的原则
1.突出重点任务。重点方向建议要重点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要求、《辽宁省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要将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做为主攻方向。
2.瞄准重大目标。重点方向建议要按照引领、支撑、引导三个计划层次,将打造100个“中国第一”的重点产品(装备)、重大技术、重大平台等做为主要目标,按照重大专项标准在各领域组织凝聚方向建议。
3.坚持五位一体。重点方向建议要注重产业、基地、项目、人才、平台五位一体的统筹。突出体现支撑产业发展,园区和集群建设,人才培养和平台作用发挥。
4.注重企业主体。重点方向建议要重点围绕企业创新需求,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产业化。
5.强化协同创新。重点方向建议要注重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围绕任务目标开展协同创新。
(二)重点方向建议申报主体的资格和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辽宁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开展研发活动的团队及个人;
2.以产业共性和专业技术创新平台为依托,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3.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4.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5.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6.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三)征集方式及时限要求
1.重点方向建议征集采用网上征集方式。申报者须登录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菜单中选择“指南申报”,点击“指南新增”,完成《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方向征集表》的填报。然后在“指南一览”中,勾选相应指南,点击屏幕右上角“上报”按钮,完成上报。
2.系统已注册用户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用户须先行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项目管理将使用同一账号。
3.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严禁在网上申报,须直接向省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
4.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编制及论证工作将于8月末结束,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抓紧时间填报。过期上报的重点方向建议,将纳入下一年度的指南方向参考。
5.网上提交后,请于8月10日前将重点方向建议清单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高新部。
6.重点方向建议仅是咨询形式,不作为立项承诺。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瑞星 赵美森 刘连峰
联系电话:84708605 84708601 84706700
电子邮箱:robin@
附件:重点方向建议清单
科研院 高新部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