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关于申报2016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5-10-21  点击:[]

各学部(院、系)及相关老师:

辽宁省科技厅近日启动了2016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本次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将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改革的要求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指南》是本次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主要依据。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按照引领、支撑、引导三个计划层次和改革后的计划类别,以打造100中国第一的重点产品(装备)、重大技术、重大平台等为主要目标,依据产业、项目、平台、人才、基地五位一体的计划组织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重点研发计划(工业攻关及产业化、农业攻关及产业化、社发攻关及产业化)、环境及能力建设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科学普及计划)等。其他类别计划不在此次项目申报推荐范围,其具体申报通知及指南将在辽宁科技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项目研发团队主要成员(前三名)至少有1人符合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对相关人才提出的标准。

(二)须按照指南各主题及专题要求申报。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企业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个别领域遵照指南要求)。依托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和转化医学中心申报的项目须满足平台、中心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须据实填写《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编制好项目研发总投入预算,原则上申请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额度不超过研发总投入的30%,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为100300万元。

(四)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申报项目负责人获省级以上科技立项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无故未完成预期任务或不配合上级管理部门考核工作的,不得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在不同管理部门多头申请立项的不得申报。

(五)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在网上申报,直接向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由相关计划归口部门指定专人受理。

(六)由于今年推荐名额有限,并且科技厅要求申报前必须跟对口处室充分沟通,进一步凝聚目标,所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151030日前将沟通结果反馈至科研院。原则上各推荐单位同一研究方向项目推荐数额不超过1项。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瑞星 赵美森 刘连峰

附件:2016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指南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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