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2016-10-18 韩丽洁 点击:[]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教师: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16年度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二份。

2.教育部直属高校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推荐,推荐的项目不得超过3个,我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校内遴选。

3.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不占用被推荐人所在组织推荐单位名额。推荐人均需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推荐表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4. 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5.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报报送学校科研院成果部(主楼208室); 电子文档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进行网上申报。

7.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电子文档(Word版)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或请登录科技委网站在“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1.网络申报: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6年11月25日-12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过期不予受理。各申报项目组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纸质材料:2016年12月6日提交《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四份。

2. 1998-2010年以第一完成单位统计汇总的入选项目和2011-2015年以全体完成单位统计汇总的入选项目情况见教育部科技委网站“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专栏。

3.由于本次推荐限报3项,请有意申报的项目组于10月31日前致电科研院预报名,科研院奖根据预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校内遴选。

4.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院:

联系人:韩丽洁 孔凌

电系电话:84708602, 84707602

E-mail:kyycgb@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

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

邮 编:100816

联 系 人:崔欣哲 朱小萍

联系电话:010-66096763

传 真:010-66020784

E-mail:kjw6933@moe.edu.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0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6年大连理工大学(辽宁)校企合作委员会年会的通知 下一条: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对接八大产业科技需求项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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