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关于申报2016年大连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05-1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大连市建设科技项目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领域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建筑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参与建设科技发展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2、申报项目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要求,重点围绕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智慧城市建设等内容开展课题研究。

  3、科研开发类项目,应紧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需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完成50%以上),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企业有逾期未验收或验收为不通过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3)申报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二、项目申报方向   

    1、城镇绿色生态规划技术;   

    2、绿色建筑成套适宜技术;   

    3、自保温等新型房屋结构体系;   

    4、绿色建筑集成设计方法;   

    5、低能耗被动式建筑技术;   

    6、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技术;   

    7、绿色保障型住宅相关技术;   

    8、城乡空间开发优化技术;   

    9、绿色建材;

    1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适用技术研究;   

    11、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12、绿色建筑运营管理信息化技术;

    13、智慧城市建设及建筑智能化应用技术;

    14、海绵城市相关技术。    

三、支持政策   

    1、根据我市建设领域实际需求,选择重点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经费50%的资金补助。     2、根据申报课题内容、数量,选择重点领域,推荐申报国家建设科技立项。   

四、项目申报要求   

    1、请下载填写《大连市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报送科研院(主楼210房间),电子文件标明“建委项目-姓名-院系”发到:kyyjcb@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

    3、凡申报2016年大连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要按照合同或项目申报书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开展研究工作,项目完成后及时向市建委申请鉴定,鉴定方式为会议鉴定。

    4、近三年获批大连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如研究内容与以往项目重复、类似,均不在今年申报受理范围之内。

 

 

科研院 基础研究与团队管理部

联系人:齐庚虎

电话:8470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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