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及相关教师:
现接到“教育部关于协助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6﹞27号),通知梗概如下:
由教育部设立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2015年开始在原有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基础上增设了青年科学奖,青年科学奖实行提名推荐制,每年授予名额不超过10名。
其中提名人包括在高校工作的两院院士(3名以上,按申报手册要求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可联名推荐1名相同一级学科的青年科学奖候选人。提名人本年度只可提名1名推荐1次,不可重复提名。
青年科学奖被提名人条件:青年科学奖授予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一定影响的原创性重要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候选人应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潜心科学研究,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
提名截止时间4月25日,网络推荐截止时间2016年5月23日。
请我校被提名人与学校科研院联系,以便向教育部索取网络推荐登录信息,完成后续推荐工作。
联系电话:84708602,84707602
联系人: 韩丽洁 孔凌
科研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