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关于2016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1-25 韩丽洁 点击:[]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教师:

为做好2016年度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2016年度省科技奖励评审工作方案》要求,现将2016年度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含企业重大研发成果奖、工人农民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推荐项目应当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
   
1)单位推荐。按辽宁省科技奖励办公室分配的推荐指标限额推荐。
   
2)专家推荐。专家认为项目技术水平高、意义重大、已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按下列条件进行推荐。
   
省科技功勋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项科技奖励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共同推荐1项省科技奖励项目。
   
每位推荐专家只能推荐1项本人所熟悉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省科技奖励项目,同时每位专家应撰写书面推荐意见并签名。专家推荐的项目,在省科技奖评审过程中,如项目存在异议,推荐专家负有协助处理的责任。
    2
推荐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1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411日前项目完成整体技术并已应用。
    3
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辽宁省内推广应用。
    4
.推荐项目须在推荐单位(地区、本系统)、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少于公示样本相应奖种的内容(参考本通知附件7),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5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当年省科技奖中其他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6.推荐项目的完成人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项目的完成单位不能是县级以上的党委和政府。   

  7.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8
需经科技成果登记(登记办法见附件9
    9
各推荐单位已推荐的2015年度省科技奖励项目,并参加了网评的,2016年不能推荐。
   
(二)国际科技合作奖
   
推荐国际科技合作奖人选(组织)没有推荐指标限制,推荐人选(组织)应当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三、申报及推荐办法
   
今年仍采取网络和书面同时申报的形式。申报的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推荐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超容量)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一)网络申报要求:
   
登录辽宁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申报。推荐意见请申报人按参考附件5格式自行草拟推荐意见,需填写相关项目的公示情况,明确的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
   
(二)书面材料申报要求:
    
与网络推荐材料相符的纸质申报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

  四、回避要求
   
申报项目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8),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报时一并提交。
    
五、申报要求及推荐时间

1、网络申报网址:(),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务必226前电话通知科技处,以便科技处分配登陆账户名及密码。

2、申报前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登记办法参见本通知附件8,科技成果登记截止日期310

3、请撰写公示内容于321前提交到科研院邮箱:kyycgb@

4、草拟《推荐意见》并于328前提交到科研院邮箱:kyycgb@

5、请参照本通知附件1-4相关《申报书》及填表说明组织申报材料并按附件要求抓紧时间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检索报告》(自然科学奖)和 《应用证明》(发明奖和进步奖)(参考附件6格式)。

6、请申报负责人在材料网上录入及打印前到科研院初审,合格后再网上录入及打印装订。

7、请务必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届时网络系统将关闭。

 

网络申报开始时间:2016220

网络推荐截止时间:2016331日。


     
六、联系方式

  科研院:84708602,84707602   kyycgb@

  联系人:韩丽洁  孔凌  潘迅(成果登记)

 

                            科研院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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