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0-12-17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点击:[]

  

 各相关院系:

  为充分发挥部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科[2009]29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2011年度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科技项目的要求

  (一)申报科技项目所研究、开发和示范的技术,应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重点技术,即属于下列技术之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开发应用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节地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建筑垃圾回收回用技术,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质量安全技术,城市道路交通技术,信息化应用技术。

  (二)申报科技项目应列明所属技术领域和类别。科技计划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四类。其中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根据示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分为: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双百”示范,市政公用与建筑工程科技示范,信息化工程示范,绿色及生态住区示范,绿色施工示范。

  (三)申报软科学研究类的项目,应重点研究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密切相关的,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的问题。

  (四)申报科研开发类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五)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的项目,属于选用我部发布的《技术公告》及重点推广领域的技术,或者是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示范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数字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管理信息化、数字社区和建设企业信息化等信息化工程示范项目,应符合《城市数字化示范应用工程技术导则》的要求。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双百”示范项目,应以科技为先导、节能减排为重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为特征,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绿色及生态住区示范项目,应具有合理的规划设计,在可持续发展、生态建设、绿色建筑、科学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满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障及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要求。绿色施工示范项目,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绿色施工的要求,做好过程管理,积极开展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六)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应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申报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不再单独申报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等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填报申报书,报到科研院210房间。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一式4份及电子版申报书发邮件到:kyyjcb@。受理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

  (三)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齐庚虎  
电话:84708958,邮件:kyyjcb@

附件下载:

上一条:关于填报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2007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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