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关于推荐申报2017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2017-08-11 韩丽洁 点击:[]

各相关学部、学院及教师:

  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华夏科技奖励办公室现开展2017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办法

  2017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仍采取项目组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推荐指标不限,我校具有直接推荐资格。

二、申报范围

  推荐项目应属于《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规定的奖励领域和范围。

三、申报条件

  推荐的项目、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规定的条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家级、部级项目要求验收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自行研发技术类项目要求经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或第三方评价)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城乡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并由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标准规范类项目需颁布实施1年以上,并提供宣贯情况与证明;建筑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以及相关软件类项目要求鉴定(或评估、或验收、或第三方评价)6个月以上,软件类项目需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并提供应用证明。

(二)以重大工程为依托的项目,其工程竣工时间应满两年。

(三)因多个单项科技成果关联性强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做出整体性技术评价(鉴定、评估或验收或第三方评价),评价时间要求与第(一)条相同;联合申报项目包含的单项成果获过华夏奖的,获过奖的内容不应占主体,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四)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如第一完成单位放弃申报,在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的情况下可由第二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要求网络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请申报项目组于2017年7月20日起登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平台或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网站(华夏奖申报入口,按照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申报推荐材料。

  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的要求,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提出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同时在书面推荐材料上加盖公章,报送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及附件一式5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4套),网络提交材料与书面材料必须一致;规划类项目的规划图在网络提交时不录入系统,以书面形式报送即可。

六、申报时间要求及其他

  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以快递寄出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请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8月16日前将拟申报的项目名称、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邮件到kyycgb@以便科研院后续对申报项目提供必要的咨询及指导。

七、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韩丽洁  孔凌;联系电话:84708602,84707602,邮件:kyycgb@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奖励办联系人:辛 萍; 电 话:010-57811771; 010-88083350

  网络技术咨询联系人:王俊田

  电话:13522603383,或QQ:274700168

                                                               科研院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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