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系:
2012年中印尼设立海上合作基金,用于支持两国开展海上合作项目,中方出资10亿元人民币作为启动资金。基金迄已批准了预算1.3亿元人民币,支持了3个项目,为推进中印尼海上务实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基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拨款,由财政部会同外交部等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基金重点支持的领域包括航行安全、海上安全、海洋调查观测与环境保护、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航天测控、防灾减灾、海军交往、海洋人文、能力建设、海洋渔业等涉海洋领域合作。
根据2015年8月财政部和外交部共同制定并印发的《中国印尼海上合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外交部发出通知,要求将2018年度中印尼海上合作基金项目相关申请资料报至外交部并财政部。截至目前,该基金所支持的项目均为中央各部委的相关项目,此次中央将该基金向地方倾斜,为地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为充分利用好国家专项资金,促进我省与印尼的交流与合作,请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中国印尼海上合作基金使用申请书,并于4月11日前联系科研院高新部(84707603),同时将基金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项目相关材料发送至kjckfk@。
联系方式:
省外办亚洲处 胡元元, 024-86892916 hu_yuanyuan@foxmail.com
大工科研院 孙红新 84707603 kjckfk@
附件:中国印尼海上合作基金使用申请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