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关于召开第二期科研经费管理法规制度宣讲会的通知

2017-04-05  点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8月,学校责成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中央50号文件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或完善若干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初步形成有利于鼓励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放管服”体系。经过近半年的工作,中央50号文件要求的各项政策基本落实落地,科研院、财务处、审计处、采购招标办公室制定和修订了系列有关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我校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和服务体系。

为了使广大科研人员更好的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使得政策真正落地落实,科研院、财务处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系列宣讲活动,宣讲活动拟分十一期进行,已召开一期,现将第二期宣讲会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西部校区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的教师,环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教师可参加后续其他宣讲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会议内容

宣讲中央5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制定修订的有关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

三、会议时间

201746日(周四) 下午1400

四、会议地点

西校区百川报告厅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要求,宣传要覆盖到每位科研人员,请没听过第一期宣讲会的化工学部相关教师务必听取报告。

2、请各位老师携带玉兰卡签到,学校将统计每个人听取报告情况。

3、请各位老师准时到会,手机调至静音。

六、联系人

孔凌   董天文   8470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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