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1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项目完成时间应在2020年8月30日之前。
2.申报项目涉及多个完成单位的,完成单位前3个应为协会会员单位,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在申报书中须提供完成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说明,包括项目合作经历、时间、方式、产出及客观佐证材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作为附件提交。
3.申报项目科技成果须用于实践1年以上,不存在成果权属争议。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申报单位申报,不得拆分后由多个完成单位各自申报或重复申报。
4.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
5.项目所属专业属性、学科代码,请填写至三级学科,学科代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6.申报项目涉及国家立项项目的,附件中须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的结论页或专家签字页复印件。
7.附件中成果评价证书只需提交评价意见页及专家名单复印件,不提交查新报告。
8.论文、专著的作者,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持有人至少有1人应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第一完成人放弃申报奖励后,应有书面说明。
9.附件应清晰可见,尽量保持原文件页面大小,原则上不要拼图,超过A4幅面的可以缩印到A4幅面。
10.纸质版申报书中需要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附件应提交原件复印件。
二、申报要求
1. 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于6月30日前发邮件到dongtw@预报名。
2.申报材料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与评审系统,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
3.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8月30日。网上提交后,打印生成纸质版申报书,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版须在2021年8月23日前提交科研院208。
4. 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天文、韩丽洁
电话:84707602、84708602
附件-2021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手册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