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老师:
2021 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将于2021年1 月1 日至2021 年3 月31 日进行(申报网址:)。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提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技术发明类;
2.科学技术进步类,包括:
技术开发类项目,工人技术创新项目,标准与软科学项目,图书、科技期刊与科普项目。
二、推荐、申报办法和要求:
我校具有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资格,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申报项目,由我校直接推荐。请有意申报的项目组于2月8日前通过科研院网站上的“关于征集2021年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人选)拟申报各类科技奖励和进行成果鉴定意向的通知”预报名(http://scidep.),以便对申报项目给予必要的指导及建议。
申报项目组进行项目申报时,需登录项目申报系统从“申报单位登录”入口进行注册,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取相应的推荐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填写基本信息后,再按照申报单位操作流程进行项目申报。
三、推荐材料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21版)是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书包括主件部分和附件部分。
1. 推荐书主件部分,申报项目组需登录项目申报系统按照《2021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填写说明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必备附件:
⑴技术评价证明:近三年(2018年3月31日之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价)、验收报告,每个项目至少提供一份技术评价证明。
(2)科技查新报告:指三年内(2018年3月31日之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2
(3)检测报告:指三年内(2018年3月31日以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质量监督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验(试验)报告。
(4)核心知识产权证明:指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创新点且已批准或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国家及行业标准、相关论文和专著等。⑸其他证明(非必需提供):指支持项目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5)成果应用证明:至少提供一份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材料,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如应用证明包含经济效益,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其他附件:
(6)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如压力容器等。
(7)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可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8)工人技术创新项目;标准与软科学项目;图书、科技期刊与科普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上述附件材料不超过80页,电子版附件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以JPG格式文件提交,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B。
3. 提名书主件部分通过系统提交后生成带条码正式版后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提名书一致),并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
4.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宋体小四号字,竖向左侧装订,不另加封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封面顶部右上 角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2份。
5.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项目组如需留档,请自行备份。
四、其他事项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汽车整车类项目不属于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范围;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
3.2020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已经受理并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不得在2021年度再次提名,须隔年再次提名;
4.为增强奖励工作的科学严肃性,所有提名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后不得修改,进入评审环节不得撤销;
五、推荐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16:00止,逾期网站项目申报平台关闭不再受理;纸质材料请于4月9日前报送至科研院成果科(主楼208室)。
七、联系方式
申报网址:
学校科研院:
联系人:董天文 邹昊
联系电话:84707602 84708602
E-mail: kyyc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