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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0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0-11-24  点击:[]

各学部、学院(系)及相关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女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现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0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励名额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励个人名额不超过20名,其中至少2名在西部地区工作;“团队奖”名额不超过5个。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领域(不含涉密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特别注重提名创新团队中的领军人才。

(3)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科技工作者。

2.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领域(不含涉密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组织提名

我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可提名本单位候选人2名、候选团队1个。

(四)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范围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候选人、候选团队须获得3名或3名以上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提名专家不得提名军队系统候选人。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二、2020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资助人数

资助人数不超过5名。

(三)组织提名

我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可提名本单位候选人1名。

(四)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范围内的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或3名以上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提名专家不得提名军队系统候选人。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提名人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保证提名质量。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提名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提名人选在科普、智库、扶贫、民间科技外交等领域的科技服务情况,关注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提名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四)提名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五)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提名人选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六)提名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七)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如专家提名的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拟提名对象个人或团队办理。

(八)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报送材料要求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与科研院成果科联系报名。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科协专家服务平台与远程评审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提名工作材料

提名情况报告1份,仅组织提名报送。内容包括提名人选或团队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以及确定提名的人选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提名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科协专家服务平台与远程评审系统上传。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材料

(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5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附件材料1套,包括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技术鉴定、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专著(不超过1本)可另附。

(3)《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5)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3.候选团队材料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5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附件材料1套,根据《候选团队提名表》提交“主要业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3)《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5)候选团队依托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4.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材料

(1)《2020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5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3)候选人所在单位(学校)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书面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前,以接收时间为准。

(四)材料接收单位

网上系统填报指导及材料接收工作由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与科研院成果科取得联系。

联系人:董天文、邹昊

联系电话:84707602、8470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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